1、在党委书记领导下,负责完成和处理党委各项具体工作及日常事务。搞好对党委决议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2、起草党委的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及信函,负责发文的审核工作。
3、安排、组织党委工作会议,负责记录、撰写指示等文稿。
4、搞好协调工作,沟通党委所属部门的情况,审查党委所属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其有关文件。
5、负责党的各级文件的接收、传阅、催办及立卷、归档。掌管党委印鉴、组织介绍信的使用。
6、负责党委方面的信访工作。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访。
7、负责全院党的组织工作和党群干部管理工作,提出每个时期的组织工作重点,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督促检查各党支部活动情况,抓好党员管理、教育以及组织发展工作,负责接待外调、政审,接转党的组织关系,收缴党费。
8、负责全院党的宣传工作。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职业道德、时事、形势等教育,安排全院政治学习,提供全院政治学习资料。负责组织全院性宣传活动及院内的宣传指导。
9、负责抓好医德医风建设,提出医德医风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狠抓落实,从制度上保证医德医风建设的实施。
10、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