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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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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院党委、院长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全院的预防保健工作。

2、拟定各项工作计划,经主管院长或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报告。

3、做好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及市各级干部保健工作,及时向市委保健办报告处级以上干部病情。

4、依法做好传染病管理、死亡病例信息报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工作,并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及控烟管理。

5、做好市职工医疗保险,做好本院职工住院审批及市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工作。

6、做好放射防护管理,落实放射场所环境及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

7、做好污水净化处理工作,避免污染环境。

8、负责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监测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