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根据内部审计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制度及相关规定,负责医院的内部审计监督管理和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二、审计科负责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职能
(一)树立法治观念,依据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进行价格管理工作,熟练掌握揭阳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各项政策,把握标准、严格执行和操作;
(二)对医院价格行为进行内部管理,熟悉各价格项目内涵,组织协调并参与相关部门对医疗服务项目成本进行科学合理测算,提出改进管理、降本增效的建议和措施;
(三)参与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以及新技术、新疗法在进入医院前的收费论证审核;
(五)对医院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提出价格建议,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对既有项目价格调整进行报批;
(六)对已立项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成本测算,提出价格建议,提请价格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后执行并进行监管;(七)严格贯彻执行医药价格政策法规,并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含公示价格)标准;(八)指导临床、医技科室正确执行医药价格政策;
(九)定期或不定期对门(急)诊、住院患者费用等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科室,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十)接待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面的咨询,处理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投诉,针对有效投诉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
(十一)调研并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讨论医疗机构价格管理存在的实际问题,并提出建议;
(十二)对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进行价格政策(业务)指导、培训;
(十三)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检查;
(十四)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各种医疗服务成本及价格相关调查和统计工作,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十五)做好其他涉及价格管理相关事宜。
三、审计科对下列范围内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一)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地区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三)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采购项目进行审计;
(四)对本单位的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六)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七)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