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党委和院长的领导下,根据人事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医院科室设置、人员编制、用人计划的起草和人事调配工作。
2、了解、掌握全院各类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政治思想情况及体质情况,提出培养、考察、提拔、使用和岗位调整的意见。
3、负责做好全院职工的考核、晋升、奖惩、工资调整、定级、转正、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等工作。
4、负责全院专业技术设岗方案的制定和设岗数额报批及调整工作。
5、按照国家规定,认真做好工作人员退休、离职休养等工作。
6、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做好全院人员的保险工作。
7、做好全院临时工的管理工作。
8、认真负责地管理好工作人员的档案。平时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及全院的人事统计工作。对技术人员,注意收集其技术资料,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制度。
9、协同有关职能科抓好全院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
10、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一视同仁,大公无私,不怕麻烦,尽职尽责地把本职工作做好。
11、完成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