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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理论授课和见习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7-20 15:18:13   浏览次数:   

一、课表管理: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更改,任课教师要按时上课。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必须填写调课申请表,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和科教科批准后方可调课。

二、教研室/学科组管理:各教研室/学科组应加强上课教学秩序巡视检查,确保教学秩序平稳运行。并定期检查见习日志,及时反馈和解决见习中存在的问题,每学期至少2次(不少于2学时)了解临床见习情况及教学效果,要有文字记载。

三、科室管理:各科室提前通知相关任课教师查看课表,知悉本人上课时间和地点,并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工作,遵照安排准时上课。各临床科室要着眼于教学需要,选留一些适合见习教学标准的病例,以保证有足够的病例供学生见习。

四、课堂授课管理:

1.课堂授课上课地点在科教科指定的教室。

2.教师授课时,必须提前到达教室,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自行更改上课时间或地点,上课时间教师要规范着装,保持手机在静音状态。

3.课堂教学要求:⑴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逻辑性强;⑵突出重点、难点;⑶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应将获取知识的方法传授给学生;⑷课堂语言应使用普通话,力求做到准确、简炼、生动、清楚;⑸充分利用语言、动作、板书、示图和多媒体等教学辅助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并保证工整、清晰可辨。 

五、见习教学管理:

1.见习主要采用小组为单位在病房(包括手术室)通过病例示教和床旁教学方式进行。

2.见习带教教师进入病房前应简要讲述本次见习的目的、要点以及注意事项。

3.带教教师要通过对典型病例的病史、症状、体征及各种辅助检查结果的示教、讲解与分析,加深学生对疾病的认识,训练学生的临床思维方法;对带有共性的问题,教师可以集中安排小讲课;特殊病种及传染性疾病的临床见习要严格按照医疗规章和教学要求进行,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在保证教学效果同时保护好学生的身体健康。

4.带教教师对完成见习任务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要预先准备和熟悉病例及相应的辅助教材教具(如X光片,心电图等),必要时播放视频;合理分配好不同见习内容的时间,把握好见习的各个环节;要规范运用医学术语,正规示范,从严执教。教师要努力取得主管医师及病人的信任和配合,尽可能地争取和创造更多观摩和操作的机会,让学生多接触病人,包括多种阳性体征的检查,以有利于学习和熟练掌握各种临床技能。

5.在内、外、妇、儿科见习期间,每个见习学生均要规范书写1份完整大病历。带教教师要严格把关,仔细修改及作出评语;不合格者应要求其重写,直至合格为止。

6.每次见习完毕,教师要对本次见习的内容进行归纳小结,并适当提问,帮助学生加深理解和巩固所见内容。并按临床见习要求填写临床见习日志。课程见习结束时,教师要汇总每个学生的见习成绩,该成绩按规定的百分比记入本学科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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